EFF反对因AI炒作扩张版权保护
「电子前沿基金会发文警告法院,勿因生成式AI的炒作而改写版权法。文章回顾历史上技术恐慌,批评“市场稀释”理论,并指出在多个AI版权案件中,原告试图破坏合理使用原则。EFF认为,版权法应鼓励创新,而非保护既有利益集团。」
电子前沿基金会发布深度评论文章,呼吁法院在涉及生成式AI的版权诉讼中保持克制,不要因对AI的“炒作”而重写数百年来的版权法原则。文章开篇回顾了技术史上反复出现的版权恐慌: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型版权方曾向国会和法院宣称录像机对电影产业的威胁如同“波士顿杀手”对独居女性的威胁。然而当时最高法院并未被恐慌情绪左右,明确指出录像机具备非侵权用途,例如时间平移,并告诫法院不应因新技术的出现而随意改写版权法。如今,EFF认为法院应当以同样的审慎态度看待围绕AI的种种夸大之词。
好莱坞的夸张说辞让人想起作曲家约翰·菲利普·苏萨在1906年的断言,他曾声称自动钢琴和留声机会摧毁音乐创作;也让人想起肖像画家害怕相机会取代画笔的担忧。但这些悲剧从未发生。相反,相机带来了肖像艺术的复兴,使更多人得以创作图像,并催生了新闻摄影这一全新领域。EFF指出,新市场、新创意和新创作者恰恰是版权法应当促进的,而非限制的对象。利用版权来巩固现有守门人的地位,保护大型版权方的利润,对公众和独立创作者都没有任何好处。
生成式AI的崛起引发了最新一轮焦虑,并伴随着大规模的诉讼浪潮。在美国及全球多起案件中,版权方要求法院做出一项最高法院当年明确警告过的事:基于夸大其词和臆想,大幅扩展版权保护范围。EFF认为,法院应当拒绝这种做法。版权方声称,除非法院放弃延续数百年的版权基本原则,赋予它们控制他人创作的非侵权作品的能力,否则想象中泛滥的AI生成作品将会摧毁创意市场。在这种“市场稀释”理论之下,构建生成式AI工具不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因为这些工具可能助长竞争性作品的泛滥。
EFF在提交给法院的多份法庭之友意见书中,包括针对Anthropic和Mosaic LLM诉讼的案件中,详细阐述了这一立场:版权法不应这样运作。接受“市场稀释”理论将从根本上破坏版权法的宪法目的,即促进为公众利益创作表达性作品。因为版权法旨在鼓励他人在既有作品的基础上自由创作,其惩罚的对象是侵权,而非竞争。倘若采纳“市场稀释”理论,不仅会摧毁合理使用原则,还会摧毁版权法中其他防止版权方通过宣称对某些套路、流派、风格等拥有广泛所有权而抑制竞争的限制机制。最终结果将是,出版方可以对任何可能与其所拥有作品构成竞争的表达行使无限制的否决权。
这样的结果会是怎样?艺术作品无法诞生,思想无法表达,所有人都会因此变得更糟。版权法不应当成为技术创新的绊脚石。EFF呼吁法院在AI版权案件中保持清醒,不要被商业利益驱动的恐慌言论所裹挟。技术进步的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新兴工具往往能开拓出意想不到的创作模式和市场空间,监管者和司法者应当为创新留出足够余地。
这一事件反映出AI发展过程中法律与技术之间的深层张力。在生成式AI快速融入各行各业的今天,版权规则的每一次调整都会对开发者、创作者和公众产生深远影响。EFF的呼声提醒各界,应当在事实与理性基础上讨论AI的版权问题,而非任由虚构的威胁主导司法决策。唯有平衡好各方权益,才能让AI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类创造力。
来源:Heooo AI工具导航